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(一级)
(一)企业申请资格
1、申请企业具备法人资格;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。
2、具有与开展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活动相适应的净资产、其所占总资产比例不低于15%。
3、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制度。
(二)技术负责人
1、拥有5年以上与所申请许可类别相应的电力设施安装、维修或试验管理工作经历,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。
2、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,可由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任。
(三)安全负责人
1、拥有5年以上与所申请许可类别相应的电力设施安装、维修或试验管理工作经历,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。
2、安全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,在本单位不得兼任其他专业技术岗位,应专人专岗。
(四)专业技术人员
1、申请一级许可证的,电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少于50人,其中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人员不少于30人。
2、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。
(五)技能人员
1、申请一级许可证的,电力相关专业技能人员不少于60人,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30人。
2、技能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。
(六)业绩要求
1、近3年内,从事330(220)千伏电压等级变(配)电线路设施的安装活动业绩,且质量合格。
2、在此期间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的最高年度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2亿元。
(七)承担业务范围
取得一级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、维修或者试验活动。
关注“栖才咨询”了解更多建筑资质信息!
免费询价
山东栖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©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[鲁ICP备15029248号]
技术支持:忆初网络